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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健康:六、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
3月3日上午,胡锦涛总书记在“两会”党员负责人会上作了重要讲话。锦涛同志的讲话包括关于国际国内形势、关于人大工作、关于政协工作、关于开好“两会”等内容。
锦涛同志充分肯定了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明确表示中央对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是满意的。并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出了要求:
第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工作的根本。在人大工作的同志,要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人大及其常委会都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领导职责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各方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常委会党组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经同意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第二、要增强工作实效。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制定今后五年立法规划,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继续完善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立法。要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增强立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要继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形式,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第三、要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各级人代会和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要把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切实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法治观念。要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审议质量和工作水平。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完善担负的各项任务。
锦涛同志还强调,各级党委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人大工作摆上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分析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影响人大工作的难题,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责,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落实好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行政、审判、检察机关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3月18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大会闭幕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
他说,新一届国家机构工作人员肩负着人民赋予的重任,一定要响应时代的召唤、顺应人民的意愿,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要切实做到:
第一、坚持民主法治。我们要始终遵循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我们要始终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当好人民公仆,诚心诚意为人民造福。
第三、坚持求真务实。我们要始终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第四、坚持清政廉洁。我们要始终保持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监督,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
他说,中华民族波澜壮阔的奋斗历程告诉我们,只有自强不息才能把握命运;只有与时俱进,才能跟上时代;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强国富民;只有艰苦奋斗,才能成就伟业。我国改革发展进入了关键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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