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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记者朱隽)“主任,求求你了,千万别让两人离!”昨上午11时,一个衣着朴素的老汉提着水果来到江北区婚姻登记处,向该处主任吕玉国求情,希望婚姻登记处不要让儿子和儿媳离婚。
老汉叫刘中贵,渝北区大湾镇人,今年62岁,家中有两儿一女。要离婚的是刘中贵的二儿子,小名“黑娃”。刘中贵说,3个儿女中,就数老二最有上进心——11年前,25岁的“黑娃”婚后来到城里,一边在重庆工商大学江北校区读夜校,一边从事推销工作,而二儿媳则在农村务农,把家庭打理得很好。“老二答应媳妇,等条件好了就把她和孩子接到城里生活。”刘中贵说,由于儿子夫妻两人分多聚少,孩子要得迟,孙儿今年才8岁。
3年前,“黑娃”在位于阳光城的一家公司晋升为销售经理,认识了同样干销售的一个城里姑娘。刘中贵说,这以后儿子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后来竟然提出了离婚的要求。“他说夫妻两人距离太大,妻子不能在工作上帮助他,更和他没有共同语言。”
刘中贵不能接受儿子的离婚理由,“别人都说糟糠之妻不能弃。”他认为,媳妇勤劳能干,儿子在外时,家里的事情全由媳妇操持,儿子富贵了就要离婚,“就是一个陈世美”。
“以前结婚、离婚都要经过单位或者村委会批准、调解。”刘中贵说,现在村里领导帮不上忙,于是他只有把希望寄托在婚姻登记处,“你们帮忙协调一下可以不?或者你们不让他们办离婚,把时间拖长点。”
吕玉国主任告诉老人,如果两人前来离婚,婚姻登记处会问明理由,在可能的情况下加以劝解。不过,两人如果铁了心要离婚,只要协议好了,婚姻登记处就无权阻止,“新《婚姻法》实行后,政府和单位都不再‘干涉’个人的婚姻问题。”
老人有些失望。临行前,他告诉吕玉国,如果儿子实在不“听话”,坚持要当“陈世美”,他就和儿子“打脱离”(断绝父子关系),“反正我还有儿女,那个女人不要想进我家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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