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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受贿案被判死缓,周良洛称“在意料之中”。周良洛之所以算准自己会有条“生路”,就是因为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很多涉案数额动辄高达数百万元甚至数千万元、情节又特别恶劣的贪官,却总能因“坦白、认罪、退赃”等理由逃脱一死,一些“按律当斩”的贪官,都依这样的惯例给“放生”了———在我国的刑罚体系内,“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都属于死刑范畴,但“立即执行”与“缓期执行”事实上有着天壤之别。难怪周良洛会情不自禁地流露出“不出所料”的一丝得意来。死缓对“千万巨贪”缺少震慑力。《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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