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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父亲炒股票 父亲去世无遗嘱
“没有办法,这些股票只能作为你父亲的遗产来处置。”昨日,渝中公证处的公证人员这样告诉王秀(化名)。
王秀称,父亲生前是长航集团的退休职工,妹妹也在运输船上工作。几年前,妹妹交给父亲1万元,委托炒股。父亲用自己的身份证和姓名登记开户。这几年,都是父亲在帮忙打理股票的事。前不久,父亲去世,他名下的股票增值不少。由于没有留下遗嘱,这些股票变成遗产,按照继承法,由她和兄弟姐妹及母亲一起继承。
“我们都知道是妹妹拿钱买的股票。”王秀表示。“只要在你父亲名下,就是他的遗产。”公证人员解释。得知她的家人并不想争这些股票后,公证人员告知她,她和母亲、哥哥可以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这样股票就可以由她妹妹一个人继承。
渝中公证处公证员陈瑞提醒市民,在世时,最好用立遗嘱等方式,对自己的财产或代他人管理的财产进行处置。否则,会给继承人或他人造成麻烦。记者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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