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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清明节,如何寄哀思?昨日,渝中区南纪门街道给居民支了一招:植树祭亲友。免费领养一棵“纪念树”,跟街道签一份“领养协议”,证明居民对“纪念树”只有养护权而无使用权。
记者看到协议书上的部分内容:街道办免费提供树种;纪念树的管护由种树人负责,产权归街道办;纪念树种植地若纳入政府规划建设范围,种树人需无条件服从迁移。领养纪念树有个前提条件:清明节前后,不准在居民区以焚烧纸钱等不文明方式从事祭祀活动。
20余居民陆续签了“领养协议”。凯旋路社区的代女士领了两棵黄桷兰“纪念树”,种在街道办的指定区域“纪念园”——凉亭子社区坎井巷53号附一巷对面的花园里,“以后,管理这两棵树,就是我对亲人思念的一种方式。我要把我的思念化作甘露浇灌它们”。记者张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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