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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荣坤(资料图片) |
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
昨日上午9时,“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张荣坤案一审在吉林省松原市中院第二次开庭。张荣坤犯单位行贿罪、对公司人员行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欺诈发行债券罪和抽逃出资罪,五罪并罚被判处19年有期徒刑,对其被扣押的13亿余元资产予以全部没收,并对两被告单位——沸点投资、福禧投资分别处罚金2.32亿元和5000万元。张荣坤当庭表示上诉。
2007年12月27日,张荣坤案一审曾在松原市中院开庭。当时计划为期四天的庭审两天即告结束。
此次庭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并认定,沸点投资、福禧投资、张荣坤为谋取本单位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给予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900余万元,犯单位行贿罪;2000年末至2006年7月,沸点投资、张荣坤与海欣集团总裁袁永林、董秘沈岩等人操纵海欣股份股票,应袁沈要求共行贿170万元,犯对公司人员行贿罪;与之对应,沸点投资、张荣坤犯有操纵证券市场罪;福禧投资2005年发行短期融资券,张荣坤作为公司法人代表,与公司高管王永德、张军共同犯有欺诈发行债券罪;2003年,张荣坤拆借上海社保资金2亿元注入沸点投资,随后实施抽逃,犯有抽逃出资罪。
另外,张荣坤向原上海申能集团副总经理王维工行贿的930余万元,亦基本获得法院认定:2001年9月至2006年6月,张荣坤分14次给王维工财物930余万元。其中,2002年,由王维工出面,向时任上海市长陈良宇请托,为张收购沪杭高速上海段经营权争取政策支持和融资渠道。
材料显示,司法机关共扣押张荣坤两笔资产,一是张荣坤炒作海欣股票,截至2007年9月28日,账面盈余11.89亿元;二是福禧投资违规持有改制后上海电气股权及从上海电气、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违规拆借巨额资金,用于在香港炒股获利,被司法机关扣押1.388亿港元。
据知情者介绍,上述两笔资产总计约13亿元,加上被处的2.82亿元罚金,相当于张荣坤案发时实际拥有资产的大部分。而保护这些资产不被罚没,是他的13人律师团重要任务。故在此案宣判后,张荣坤当庭表示要上诉。据《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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