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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办公室主任、市园林局局长 余守明
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中惟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城市园林绿化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可靠、持久,形成的绿化网络系统将在同等土地面积上产生几何级数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具有其它基础设施不可替代的功效。根据形势和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以创建园林城市为载体,争创国家园林城市,不仅是加快城市绿化和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增强城市总体功能的有效途径,也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谋求跨越式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2006年,我市在主城区已部分成功创建为市级山水园林城市的基础上,于当年2月启动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国家园林城市的创建,着重在5个方面进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城市景观建设;蓝天、碧水、绿地行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安排,2008年,各项指标将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是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主要内容,也是我市园林绿化部门理应承担的任务。其主要措施是实施六大工程:城市生态林建设工程、城市公园建设工程、社区公园建设工程、绿化靓点建设工程、绿色骨架建设工程、城市绿色名片工程。
至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市创建办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园林局举全局之力,累计完成了整个创建工作80%的任务(栽植各类植物5000万余株),各项指标增长明显,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中35个定量指标和20个定性指标多数已基本达标,部分指标超过标准。
2008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冲刺之年、决胜之年。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关注。市委领导认为: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对GDP总量、区位优势、经济实力都不如京、津、沪的直辖市重庆而言,不仅能为老百姓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空间,也是重庆招商引资、招徕人才、促进城市高速发展的重要条件。市领导也多次提到今年是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冲刺之年,对各项创建任务必须高度重视,要早打算、早谋划,出色完成创建任务。
在某种情况下,压力可以转变为动力。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尽管两年来做了许多扎实有效的工作,但尚有20%的创建任务没有完成,由于种种原因,局部工作的推进也有一定难度。比如说,有的区对创建工作认识不到位,以至于出现城市园林绿化“五个一批”项目资金安排不到位,大公园建设滞后,建设社区公园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另外,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以往我市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更多地偏重于参照创建指标完成增量,对园林绿化设施所表达的文化韵味、地域风味注重不够,没有达到精品园林的质量要求。因此,还需增强园林文化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凝聚、辐射功能。
“行百里半九十”,绝不能放松创建工作余下的任务!在2008年,我市园林系统将继续按照创建整体目标要求,全面完成“五个一批”项目,在新增绿地、绿量和提高景观上下功夫,使城市绿地率增加1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增加0.5平方米,为2009年国家验收作好充分准备。
在今年的冲刺工作中,主城各区、各创建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做到全市上下一盘棋,要着重抓好以下10项创建工作:一是在江北区朝天门大桥北桥头、北碚区蔡家隧道等主城11区的30个地段,建设320万平方米城市生态林;二是在江北区的建新东路、渝北区机场路等主城7区的33条公路线,建设50万平方米鲜花大道;三是在大渡口区的上界路(大渡口段)、北碚区的渝武高速公路(马鞍石大桥至三溪口隧道)等地段,继续完善内环高速公路沿线的生态景观带建设;四是在南岸区的四公里高速公路入口、巴南区的渝南大道C段等主城区的堡坎护坡,全部实施立体绿化;五是在主城9区将建设10个城市公园,如江北区的鸿恩寺公园、沙坪坝区大学城内的大城湖公园等,建设面积总共为380多万平方米;六是在主城11区完成40个社区公园的建设(此项是2008年市政府民心工程之一);七是在渝北区服装城大道转盘和两港大道转盘、在巴南区滨江防洪堤等主城6区的11个城市交通显要地段,打造60万平方米的绿化靓点;八是继续实施“两江四岸”滨水绿化景观建设;九是实施拆迁危旧房建绿工程,新增加一批城市绿地;十是继续实施城市绿色屏障工程和城市组团生态林隔离带建设,改造城郊森林林相,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主城各区还应全面完成园林绿化建设“五个一批”创建任务;继续完善2007年“秋季战役”的重点项目中部分未完成栽植任务和没有达到景观要求的项目。主城各区由区政府组织制订“冲刺之年”的重点绿化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办公室要加大对各项目标进展情况的指导,在今年上半年结束时,将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初步检查,对个别没有达到标准的责任单位要限期整改。
在提高绿量的同时,还要注重在园林绿化建设中赋予重庆特色的文化意韵,以提高重庆的绿化景观质量。作为有生命的绿色活文物、活化石,城市园林既见证着一座城市的文化历史,又直观地反映着一座城市的文化表征,标志着一个民族、一个地区在历史上曾有过的文明程度。依据重庆“江城”、“山城”的独特地理特征,以及所拥有巴渝文化、三峡文化等独特文化资源,要确立以“气势雄浑”、“亲水性”、“人文性”等为特征的重庆城市文化,并在园林绿化设施的建设中凸显出来。比如,在城市生态林、鲜花大道、城市干道绿化、城市公园等绿化建设过程中,在拆迁危旧房建绿工程的实施中,在环城高速路、山脊轮廓线、制高点等区域的景观整治中,可利用重庆地形高低错落的特点,体现空间层次丰富、园林景观“气势雄浑”的文化特征;在打造滨水公园、对两江岸线作绿化时,可依托自然山水造景,尽量表现出重庆文化的“亲水性”韵味;在开放的市街绿地、小游园、市民绿地广场,在城市出入口、立交桥头、干道重要的交通节点等处,要尽量保留和种植大乔木,栽植绿色草坪、多彩花篱,制作雕塑、建筑小品等,辅以园林步道,显示城市园林文化的“人文性”;秉承“文化建园”理念,通过对建筑、山水、诗文等园林建筑要素的合理搭配,再现重庆公园深厚的历史与文化。
对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制定的“迎检线路”方案和“迎检点”,抓住春秋两季战役,精心设置、补充完善迎检线路上的重点项目及重点景观,全面提升园林绿化景观质量,确保建成验收线路的精品景观。要对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制作申报软件资料,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配合市创建办编辑、汇总相关资料,在今年12月份前,市创建办要全面完成资料(包括申报技术报告、图片资料、有关文件、文字资料等)的制作。
俗话说“树苗三分栽、七分管”。随着建设面积的急剧增加,管护成为不可忽视的大问题。为此,在先后制定并颁布了《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3部条例、《都市区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要结合新的发展形势,尽快建立健全适合重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条例修订工作和标准规范。争取在2008年上半年出台《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争取把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赔偿补偿规定》纳入2008年市里的立法计划;今年要做好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纳入2009年全市立法计划;要做好《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管理办法》、《重庆市大树古树保护管理办法》、《重庆市居住区绿化管理办法》、《重庆市社区公园管理办法》和《重庆市道路绿化管理办法》的起草、论证、报批工作,争取尽快出台。逐步建立和完善重庆园林事业大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
大力推行良好的管护机制。一是组织“星级公园(景区)、星级园林景观路、星级市民广场、星级园林小区”的评选活动,以提高园林绿化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二是通过招投标,聘请专业养护公司管护每个区的园林(主要是新建的公共绿地),管护质量由市园林局考核确定,建立巩固城市园林建设效果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大对占绿毁绿行为的查处,积极与媒体合作,借助公众舆论的力量营造爱绿护绿环境;加强风景园林绿化行政执法,严查、严惩占绿毁绿事件。
如今,生态环境已成为一个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创建“宜居环境”这一目标,进一步提升城市公用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城市综合功能,如期成功创建为国家园林城市,努力把重庆建成生态宜居城市、森林城市,使重庆尽快成为“充满经济活力、富有文化特色、人居环境优良”的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内陆型开放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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