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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闲钱存入银行,又伙同他人和银行职员将存款套出,继而起诉,向银行索赔(本报去年11月2日报道)。4月10日,市二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参与诈骗的存款人、银行职员等人悉数被判刑。
昨日,市二中院详细披露了案犯如何套钱的伎俩。
第一步
高息诱出闲资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初,梁平人陈天明想开一个厂,但缺乏资金,就找到从事民间融资的雷锐。雷锐通过民间融资人宁凤山(另案处理),认识了黄志忠(另案处理),并从黄志忠处得知已退休的张净手中有资金。
经过磋商,张净同意将钱存入指定银行,条件是收取30%的高息,并要求银行出具承诺书,保证一年后还本付息。对于这笔资金如何使用,张净则不予过问。
资金问题谈妥后,他们通过熟人认识了在梁平县农业银行工作的蓝振贵。他们向蓝振贵表示,要将引来的资金存入梁平县农行,就由他负责办理相关业务,并给他2%的好处费。蓝振贵表示同意。
第二步
银行职员冒领
2001年5月25日,张净来到梁平,在该县农业银行营业部柜台存入38万元。
办完存款手续,张净告诉蓝振贵存折密码,蓝振贵就以张净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之后,蓝振贵持卡到另一处营业所取出30万元,转到陈天明的存折上,同时支取现金7万元,又持陈天明存折支取现金6万元。而后,蓝振贵把这13万元现金和陈天明的存折、张净的银行卡三样东西,交给雷锐和陈天明的妻子王中碧清点后,当即付给张净利息11.4万元,剩余1.6万元被雷锐、黄志忠、宁凤山瓜分。蓝振贵看到张净的银行卡上还剩余1万元,又取出9995元。
陈天明存折上余下的24万元被雷锐、陈天明支取。
第三步
储户起诉银行
由于答应要给张净承诺书,陈天明又去开户,获得梁平县农业银行存款证明书上的银行印模。他与雷锐找人伪造一枚公章,用伪造的印章给张净出具了一份虚假的银行承诺书。
随后,他们变本加厉地套钱:2001年6月、9月和2002年4月,他们在梁平的几处农行营业部,以张净的妻子陈登贵和张净的名字办理存款共计85.92万元,采取相同的手段将存款转入雷锐的存折上,该款被雷锐支取。
2005年6月,张净取款不成,就向雷锐要钱,雷锐只还了4万元。张净遂将梁平县农业银行起诉到法院。蓝振贵怕事情败露,还给张净38万元,张净撤诉。2006年3月,张净又以妻子陈登贵的名义起诉,要求银行归还存款及利息。
银行觉得有些蹊跷,调查后发现遭遇诈骗,遂报案。去年8月,陈登贵撤诉。
判决
储户构成诈骗
去年10月,梁平县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张净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蓝振贵犯受贿罪,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陈天明犯伪造企业印章罪,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雷锐犯伪造企业印章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张净不服,向市二中院上诉。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张净为非法获取高额利息,同意并协助他人支取其银行存款,在用款人不能归还的情况下,起诉要求银行赔付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今年4月10日,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记者唐中明通讯员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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