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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春霞 |
临汾市尧都区原副区长段春霞,凌晨获突击任命为区长助理
撤职后仍配专车
4月1日上午,尧都区政府办的工作人员称,段春霞平时都在二中那边办公。不过,她任副区长时的办公室1320房间还一直归她使用———“她现在主管区上的教育工作”。
段春霞负责的工程位于临汾二中院内,是一个教学楼的项目。自去年下半年以来,该项目至今没有完工。“去年9月份她在这儿,有一辆黑色的桑塔纳,司机给她开的。现在到二中路那边了。”临汾二中收发室的张师傅说。
段春霞早在去年7月就被撤销副区长职务,为什么区上还要为其配专车?段在被撤职之后到底还担任着何种职务?对此,尧都区政府办除证实最近段春霞3月份已被任命为区长助理并主管教育外,并不能说清此前段春霞的具体职务。
2007年4月,时任洪洞县广胜寺镇党委书记的段春霞经过公示,不仅担任尧都区副区长,还同时兼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一职。不过,2007年5月11日,黑砖窑事件曝光后,段春霞仅在副区长岗位上干了不到3个月就被撤了下来。
根据山西省对黑砖窑一案的通报,时任广胜寺镇党委书记的段春霞负有领导责任。在段主政广胜寺镇期间,包括曹生村王东记黑砖窑在内,镇上还有多个黑砖窑被曝光、查处,镇上多个黑砖窑才被迅速取缔。
从去年临汾的处理情况来看,数十名干部中,仅广胜寺镇的干部就占到了一半以上,这对于时任镇书记的段春霞而言,是难辞其咎的。
凌晨开会突击任命?
段春霞被撤职后,尧都区政府很多干部在一段时间里很少见到她。直到当年9月,段春霞重新以临汾二中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人之一的身份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后,大家才恍然大悟。
接着,到今年3月,又在没有进行任何公示的情况下,段春霞被任命为了尧都区区长助理,从而成为自黑砖窑事件之后,第一个在处分受限期内被起用的党政干部。
不久,即有人在网上发帖表示不满———“临汾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曾明确指示,尧都区和洪洞县在新任书记到任前,不得提拔干部,人事冻结”,组织干部原则上也有对撤职国家干部在2年内不能任用的明确规定,但是尧都区领导于3月5日凌晨1点强行召开区委会议,任命段春霞为尧都区区长助理……这一做法否定了中央和省委对洪洞黑砖窑事件的认定,有悖组织任用干部原则。
对段春霞的任命,尧都区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李伟称,任命文件已于3月初下发。段春霞能否在撤职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重新任命,李伟称,这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条件的,才可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由于段春霞在被任命为区长助理时并没有经过公示环节,一些基层干部颇有微词。对此,李伟解释,段春霞系区管干部(即区委有权决定任命),在经过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无需公示。
当地传言,段春霞复出是尧都区委于3月5日凌晨开会突击任命的。对此说法,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杜敏付之一笑。他介绍,段被任命为区长助理,是区委常委会研究过的,被撤后,段春霞是正科级,现在的区长助理也是正科级,并不算提拔使用。而对记者提出的段春霞究竟是由谁提议任命、又是在何种情况下召开常委会进行的任命,杜敏却不置可否。
曲线就职后的担忧
段任副区长仅3个月,并未满足一年试用期的要求,因此,最终并未正式得到副区长职务任命的段春霞,在撤职后8个月再次被任命为区长助理,实在令人疑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党政干部的任职实行的是任职前公示制度。段春霞任职区长助理,怎么区委常委们开个会就能任命了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处分的期间为: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尽管区委组织部解释,任命段春霞为区长助理并没有提升其级别———即撤职后降为正科级,但是,对没有完成试用期、撤职后又没有担任任何职务的段春霞来说,突然被任命为区长助理,难道不是职务上的变相升迁吗?
据了解,去年因黑砖窑事件被撤职的镇党委书记许金铁,一直在家,并没有新的任命,而该镇党委书记的位置也至今空着。尧都区组织部长杜敏称,据他所知,目前除了段春霞之外,当时被处分的党政干部都还没有新的任命。
令人担忧的是,在段春霞之后,其他尚处于被撤职、受处分状态的党政干部公务员该怎么办?会不会出现大规模被处分干部的集体“回朝”或“曲线就职”?当段春霞突然任职成为一种苗头的时候,党政机关对违法违纪干部的惩戒力度便无形中弱化,继而伤害党和政府的威信。
据华商报
2007年7月,因任职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刚刚担任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两个多月的段春霞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然而,段春霞被撤职还不到一年,又在未经公示的情况下,突然于今年3月被尧都区任命为区长助理。消息传出,当地一片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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