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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6日消息 14日,当阳市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圣华接受记者采访称,市长范晓岚撞死男童交通事故认定已经下达,认定市长范晓岚负全责,目前已将案子移送检察机关。
因死者家长王明华称自己一直没收到事故认定书,法律界人士质疑当地交管部门有不作为之嫌。14日,当阳市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圣华接受采访时表示,事故认定已于3月27日作出。3月29日左右,两名民警将事故认定书送到当事人所在的玉泉村,但因当事人家中无人,由该村书记代收。王圣华说,死者家长王明华称没有收到认定书,可能是村干部没有转交给他。
王圣华介绍,事故认定书上明确认定了司机范晓岚负全责。根据当时现场的刹车痕迹,判断范晓岚当时驾车时速为60公里。记者查询发现,我国部分地方中小学门前一般限速30公里/小时。
有律师表示,3月27日既然已经认定范晓岚负全责,那么根据交通肇事刑事责任认定的相关规定,导致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王圣华认为,此事故属于过失犯错,不一定必须刑事拘留。
据知情人士介绍,补偿给家属的22万元,全部是范晓岚的丈夫动用自家存款及向亲朋借来的,没有政府公款。王圣华介绍,该赔偿调解是在民警的组织下双方自愿进行的。当然,民事赔偿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但是究竟最后如何定罪得由法院判决。目前,案子已移送检察机关。
“我们不管她是不是市长,在事故处理中她就是一名司机。”王圣华强调。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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