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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缴获的疑似毒品 |
配合警方抓获粉哥并缴获48克疑似毒品,警方表示将予以奖励
4月15日中午1时50分左右,永川区通往四川省泸州市的主干道旁。
一平头男子走出路边药店,向停着的出租车走去。“就是他!”几个男子对视一下,围过去,突然将“平头”按倒,当场从其袜子里搜出一小包海洛因,并从其上衣口袋搜出一大包疑似海洛因毒品。
“平头”是个粉哥,按倒他的几个男子是永川区公安局五间派出所民警——50分钟前,一乘客向警方发来短信,称有人在广州至泸州的长途大巴上吸毒。民警循踪而来,将“平头”抓获。
“我在车上看到有人吸毒。”15日中午1时许,五间派出所民警李洪明收到一条陌生手机号码发来的短信。
李洪明立即回复。“我们在一辆广州开往泸州的客车上,车牌不清楚,但车子马上要经过五间!”对方答复。
李洪明上报所领导。“宁信其有!马上布控!”所长杨君斌带队赶往前往泸州必经的永师路收费站。
其间,李洪明一直与举报人短信联系。举报人说,他曾和李洪明有过一面之缘。可疑男子在吸粉前一刻钟一直躁动难耐,打着呵欠,后来他哆嗦着卷起裤腿,从袜子里取出一包粉末,抖在锡箔纸上吸食起来,尔后扭曲的面容才逐渐放松。发现有人注意到自己,男子将锡箔纸丢在了窗外。
举报人在短信中称,可疑男子30多岁,平头,眼睛有点鼓,右手腕系一根红色带子,坐驾驶员后方第一排。
民警等了20多分钟,始终不见那辆长途大客车经过。正纳闷时,短信来了,“可疑男子已提前在客运中心下车!怎么办?”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你能否尽量帮助我们,跟住该男子?”李洪明回短信。举报人表示同意。
就在民警赶赴客运中心途中,举报人再度发来短信,“男子已改乘牌照渝C392XX的出租车驶往泸州。”
很快,民警在通往泸州的出城主干道上找到该出租车。此时,该车停在路边,后门开着,司机似乎在等待乘客回来。
便衣民警下车暗处观察。两分钟后,路边药店走出一男子,外貌特征与短信中描述的吻合。男子走向出租车,伸手拉车门时,右手腕露出一根红线!没错,是他!民警一举将该男子抓获。
该男子姓黄,35岁,泸州市人。经尿检,该男子此前确实吸食了毒品。民警称,该男子身上搜出的疑似海洛因毒品重达48克,目前已送往市公安局检验成份和含量。
在调查中,黄姓男子称,4月13日,他在广州花1200元购买了48克海洛因,准备带回泸州吸食。在客车上,他吸食了3次散货,前两次在晚上,无人注意。第三次吸食被同车乘客发现后,他才转车潜逃。
目前,警方已将黄姓男子送去强制戒毒,并在进一步调查该案。警方表示,对于协助破案的乘客,将依据最后的办案结果予以奖励。
据了解,根据我国刑法,个人持有毒品达到一定数量的(不以贩卖为目的),将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记者朱昕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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