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锐民
(易锐民报道)梅艳芳亿元遗产案,昨天继续在高等法院展开第三日聆讯。一名协助梅艳芳立遗嘱的银行职员供证时表示,梅艳芳立遗嘱当日,精神比预期好,还表示如果病好,希望出外走走。
银行职员说,在梅艳芳去世前几个月,她曾经到过梅家,和梅艳芳讨论有关立遗嘱及设立信托基金事宜。她知道梅艳芳在东京、新加坡和香港都拥有物业,银行户口也有授权人。
但是当她提到日后的受益人时,梅艳芳显得有些伤感。这名职员说,她当时建议梅艳芳设立信托基金,主要是依照她的意愿,希望保障她的受益人。
她表示知道梅艳芳有意将一些资产转赠给朋友,以及希望照顾妈妈。她说,梅艳芳认为妈妈不善理财,需要照顾,而剩余的遗产会捐给妙境佛学会。
在梅艳芳立遗嘱当日,主诊医生在场,认为她有足够能力,明白立遗嘱及设立信托基金的目的,期间梅艳芳有问有答,对于身故后的遗产安排,表示明白。
另外,据梅的主诊医生张文龙供称,因为梅艳芳所患的是不治之症,曾力劝她不要开演唱会,但她做事一向有决心,恍如一个“Superwoman”(女超人),坚持要开八场演唱会。
最后,张医生只好建议她先立遗嘱。他说,梅艳芳因不想母亲担心其病况,才指示在她临死前,才将病情转述其母。
张医生较早前作供时承认,梅艳芳在2003年12月3日签遗嘱当日,没有做测试去评估她的精神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