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记者朱庆军实习生刘海涛22日14时报道)今日上午,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面推行劳动争议仲裁免费制度,即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再收费,而我市已于2月1日提前执行劳动仲裁不收费的规定。
劳动仲裁实行免费
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红介绍,《仲裁法》实施以前,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交纳仲裁费,其中,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最低收费四百二十元,金额高时可达万余元。而我市在2月1日提前执行了不收费的规定,大大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申请仲裁时效延长 该法同时规定,为给劳动者提供方便,将仲裁时效由原来的“60日”延长至“一年”。同时,仲裁期限不得超过60天。据介绍,现行的劳动仲裁期限一般为60天,最长可以延长至90天,而如今的新法规定最长不得超过60天,以提高劳动仲裁效率。而逾期未做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则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部分案件实行一裁终局
黄红介绍,《仲裁法》规定对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以防止一些用人单位恶意诉讼以拖延仲裁审理时间,加大劳动者维权成本。新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期限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用人单位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将推行仲裁实体化
“《仲裁法》着重强调的是调解。”黄红介绍说,《仲裁法》之所以加上调解两字,就是把调解这个环节看得很重要。另外,随着《仲裁法》的实施,也将带来诉讼案件的急增,截止目前,在执行仲裁不收费这两个月的时间内,我市共接收到7000余案件,将近去年的一半。黄红说,重庆目前正在全市推行仲裁实体化,以扩大自己受理案件的能力。
另外,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本周六上午10点至14点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本法,并就相关问题给予解释回答。据了解,具体地点将定在各区或各区县的步行街及商业街附近,比如观音桥步行街,三峡广场,七星岗等地,欢迎广大群众届时前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