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今天上午,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邓卓明说,为向中职学生提供政府资助,过去两年共落实资金有5.9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9亿元,市级财政投入4.34亿元。以下是他的发言摘要:
关于中职学生的资助工作情况:
一个是国家资助政策。200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的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和县镇的非农户口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的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的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开支,每生每年1500元。
二是我市的政策。2006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资助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意见》等文件,对三峡库区的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农村贫困家庭子女、退役士兵和国办福利机构适龄孤儿等“五类学生”接受中职教育实行资助,每年每年包干补助生活费、住宿费1500—2000元,每人每学年平均资助达到3500元。
2007年国家资助政策出来后,我市认真落实国家政策,进一步完善中职教育支柱体系,市政府下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意见》,规定继续实施“五类学生”资助政策,同时对重庆户籍“五类学生”以外的所有学生和来自重庆市外农村户籍、县城镇非农户口、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资助生活费1500元。
三、资助政策落实。2006年全市落实资金2.1亿元,有4.7万名“五类学生”接受资助。2007年,全市享有中职资助政策的学生有33.11万人,占总数的66.2%,其中“五类学生”11.35万。落实资金有5.9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9亿元,市级财政投入4.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