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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 加加非法吸资案主犯陈军等被判刑后,重庆800多受害人至今未拿到钱。昨日,市五中院向媒体通报,该案的处置工作已启动,从今天起,未申报的受害人开始申报。
该案的主犯陈军,四川省仪陇县人。2006年3月初,他出资100万元成立重庆加加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任命王鑫为总经理,黄良伟为客户资源开发部总监。招聘业务员后,他们在农贸市场、广场、街道等中老年人集中的地方发放宣传单,诱使市民交纳投资款。一年之内,加加公司在重庆、四川成都、陕西西安等地,非法吸收公共存款3998万余元,重庆860人受骗投资,大多是中老年人,其中还有西南政法大学的教授。
2007年11月21日,市五中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陈军等三名被告3年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120万元。
经研究决定,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五分院、市五中院成立了联合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于市五中院,办公电话:63905212、63905267。
市五中院法官称,从今天起10日内(节假日除外),未申报的受害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向加加公司的交款手续及其他相关材料,到该办公室申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权利。特别注意的是,以前曾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报案登记者,不再重复申报。
法官提醒:
市五中院刑事庭的叶达川法官称,近年来,非法集资、吸存案件越来越多,特征只有一个:以高利为诱饵。
他提醒市民:首先,不为暴利所引诱,理性分析投资与回报;其次,不迷信,因为作案人往往打着政府支持的旗号、以名人广告作招牌,迷惑投资者。
记者莫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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