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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理财产品面市之后,通常要养活三到四个机构。
“某些产品号称的预期收益率,实现几率只有5%。。”上海银行一位客户经理向记者坦言,目前,一些银行理财产品“忽悠”情况严重,加上销售链条中各方“层层盘剥”,真实收益与预期收益相去甚远。
产品越好宣传越低调
建设银行个人业务部相关人士透露,目前理财产品夸大预期收益率的现象非常普遍。
“其实,投资者一般只能享受承诺的收益率,高出的部分属于银行及关联机构。”该人士透露的另一个业界心照不宣的事实是,在产品内部测算收益率的基础上,一些银行通常会采取反向宣传的做法,以谋求获得优质产品的超额收益,扩大一般产品的规模。
记者从上海某期货公司拿到一份挂钩期货的理财产品策划草案。草案显示,无论产品收益小于或大于7%,一般投资者都只能享受7%的收益率,而该策划执行人则透露,“其实这个产品的收益率非常可能达到20%。”
“另外,即便产品到期收益为零,银行也不吃亏。”上述银行客户经理说,以外汇理财产品为例,其委托的投资机构在交易过程中势必在银行产生汇兑费用。“至少,银行还能得到一笔可观的资金,而理财计划并不像基金那样每天公布净值。”
利益均沾机制
问题还不止于此。
据上述客户经理介绍,目前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多数是由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设计,再交由上述公司或其他投资机构进行具体操作,除了外汇类产品外,银行很少参与。
“当然,每个环节都不是‘白干活’的。”记者拿到的理财产品策划草案专门撰写了名为“收益分配”的章节,写明投资者、受委托人(信托公司)、投资顾问(期货公司或投资公司)和销售渠道(银行)直接参与收益分配,并详细规定了具体分配比例。其中,只要期末实际收益大于7%,受委托人和投资顾问除收取固定费用之外,还能另外在收益中按比例分配,而一般投资者只能享受7%的固定收益。
“也就是说,一个理财产品面世之后,通常要养活3到4个机构。”建设银行相关人士略显无奈地说,按照国外的标准,理财产品销售时不仅要对投资方向等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说明,还要注明不同预期收益率的实现概率,这都是国内商业银行的软肋。
亟需混业监管
对部分商业银行采取的上述做法,上海银行客户经理的看法是,“由于央行紧缩政策影响了存贷差收入,商业银行不得不在中间业务上铤而走险。”
“不论投资于哪个方面,理财产品一般只受银监会监管,且许多是‘报备’制。可是,多数情况下,银行只是理财产品的承销人,他们根本搞不清一些金融衍生品的风险,只是一味检查是否具备‘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在上海某期货公司一位产品设计负责人看来,不同金融行业间的监管差别也是一个诱因。
该负责人直陈,目前期货公司要申请一个理财产品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一些机构通过与银行合作发行理财产品也就不难理解了。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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