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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4月27日呼吁再次上调个税起征点。
频繁改变个税起征点是对行政、法律资源的浪费。要解决这一问题,只有将个人所得税与CPI挂钩,建立动态的指数化体系。在个税制度成熟的国家,个税起征点早已与物价涨幅等经济指标挂钩,实现指数化、动态化调整。实行指数化征税体系,将分类与综合税制统一考量,既可兼顾公平原则,又可减少行政、法律资源的浪费,是必经的发展过程。目前的问题不在个税指数化,这方面社会已经达成基本共识,人们屡屡听到的相关部门的理由,是目前的征税技术无法满足指数化的要求。
在税收争议的背后,也可以看到有关部门行政能力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现实。
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国征税成本之高远超过国际标准,二是财政部有关人士明确告知,目前还难以做到起征点指数化。这说明我国的统计水准、诚信体系的建设、计算机化都存在障碍。
人们可以理解“新兴加转轨”的税务成本,但有关部门应致力于减少征税成本,并在此基础上,将每年税收体系建设的进展公之于众,以形成透明行政下的硬性监督机制。目前可以采取的办法,是允许各地按照本地消费水准制订不同的起征点,同时将个税起征点与重要产品的价格挂钩。这样既可以使税收法治原则得到尊重,立法资源不会无谓浪费,民众的生活水准不会产生实质下降。
(作者叶檀,原刊于4月29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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