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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颁布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监管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加上2006年出台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融资融券的业务规则已经全面准备就绪。
4月底,接近证监会的人士认为,“对资金达到一定规模的投资者放开同名多账户,目的之一也是为方便实施融资融券业务。”
获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首批试点券商名单将在本月公布。据知情人士透露,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及中国建银投资证券等3家券商将有幸成为首批试点。这意味着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上述人士称,未来几个月试点还可能大面积铺开,为股指期货的推出做好准备。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部门人士也透露,上证所有望在五一后公布试点初期融券标的证券名单。上海某券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说:“(融资融券)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就等管理部门批准。”
种种迹象表明,等待了一年零八个月的融资融券业务正迎来启动的合适时机,配套制度规则的制定以及参与机构的充分准备已经完成,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融资融券业务相关办法目前正在内部征求意见。“证监会对于首批券商试点的态度似乎开始放松。”接近证监会高层的人士说,出于对业务推行时间上的要求,券商试点名单可能在原来3家的基础上增加两家,第二批试点规模则可能达到5家。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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