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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内抢劫、诈骗二十余次
秀山县21岁刑满释放男子余川江,穿警服大摇大摆出现在旅馆、租赁房“执法”。警方查明,他冒充警察先后诈骗、抢劫20余次。昨日,余川江被秀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今年2月29日凌晨,彭水县退休职工冉某入住秀山县城一旅社。刚躺下,一自称警察的男子叩开房门,将冉带至城郊一偏僻处,用手铐将冉铐在电杆上,持刀抢走4500余元现金和一部价值1500余元的手机;
4月9日下午5时许,一身着警服的男子敲开秀山县中和镇居民梁小艳的家,说梁家藏有毒品,要检查。男子一进屋,欲对梁实施强奸,遭到拼命反抗。无奈,“警察”掏出一把水果刀,逼迫梁小艳交出仅有的105元现金,迅速逃走。
从今年2月以来,秀山县公安局还频频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身着警服的男子出现县城各网吧,以打电话为由陆续骗走10余女青年的手机,还以警察办案为由骗走3辆摩托车。
秀山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破。
4月11日,群众举报,一名“警察”入住秀山县城一宾馆,行为举止异常。秀山县公安局巡警大队立即赶赴宾馆,将该“警察”挡获。真警察面前。对方垂头丧气,承认冒充警察作案事实。民警从其房内搜出1副手铐、2套警服、1张假警察证等。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余川江,21岁,秀山县溶溪镇人,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余交代,去年12月刑满释放后,他偷来警服、警衔、警号、手铐等物,自制多张假警察证。今年2月开始,短短两月时间,他疯狂抢劫、诈骗20余次。事后,民警在其家中追回被盗警服3套,追缴赃物摩托车3辆,手机8部。
市公安局督察总队负责人提醒:市民在接受民警调查或盘查时,应要求对方出示证件,否则可以拒绝。
通讯员黄琳记者徐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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