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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希望各方重视落实青年权益,传承“五四”精神
本报讯 记者盘翊、钱柳报道:根据国务院规定,今年“五四”青年节,全国14至28周岁青年可首次享受半天假期。记者昨走访发现,该规定在我市机关单位执行情况良好,学校多为组织集体活动,而企业则大多没有执行放假规定。
机关单位:
自由选择上午或下午放假
阿华是禅城区某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早在“五一”放假之前,单位就发文通知,五一放假三天,同时,通知还一并规定,“五四”这天还可以放假半天。至于是上午还是下午放假,则由自己决定。“我们科室一共有3个青年人,一个选择了下午放假,我和另外一个则上午放假。”阿华说。
阿宾也是我市某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五四”放假的消息是单位办公室口头通知的,“至于上午还是下午放假,则根据工作情况来决定,处理完手头的工作就可以了。”
学校:
组织活动纪念“五四”
“我们没有接到放假通知,但是,上级教育部门建议我们可以组织一些活动,来纪念‘五四’青年节。”市二中有关负责人说。
经记者了解,我市不少学校昨天均停课半天,但并非让学生回家休息,而是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学生活动来纪念“五四”青年节。罗村高中在昨日下午组织学生开展游园活动。而市三中高中部则在下午提前一节课放学,组织学生参加迎奥运签名以及趣味运动会等活动。“学校组织这些活动丰富了我们的业余生活,比单纯的放假休息更有意义。”该校高一学生招敏儿说。
企业:
很难执行放假规定
钟小姐是禅城区某陶瓷企业营销部经理,“我们营销部30多名员工,将近一半是28岁以下的青年,不可能一下子全部放假半天,这样的话工作很难开展。”她说。不过,企业也会采取轮休的方式,如果当天手头的工作已完成,就可以让员工休息。
尽管很渴望能放假,但我市某酒店的员工阿杰却不抱希望。“节假日正是酒店生意旺盛之时,恨不得一个人当两个人用,怎么可能会放假呢?”他说。
团市委:
重视落实青年权益
团市委书记陈新文说,青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和主力军,对青年的关爱有利于单位自身的长远发展,希望各社会各方重视落实青年权益。“但是,‘五四’放假半天,并不是简单的让青年回家睡觉、休息半天。”而是应铭记“爱国、进步、民主、科学”为核心内容的“五四精神”,自发组织、参与相关的纪念活动,更好的传承“五四精神”。如果仅仅将目光停留在放假和休息上,那是对青年节的误读,也会背离当初设立这个节日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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