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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力
北京地铁从上海公交车爆燃事件中吸取教训,从5月9日开始,要求如果乘坐地铁的乘客带有液体饮料,就必须在工作人员面前喝一口,确认不是易燃物后才放行,以确保地铁运行安全!(《京华时报》5月11日)
这种对乘客生命的敬畏,预防和警惕的工作心态值得我们肯定。的确,警惕和预防是提高公众安全感所必须的,但如果这种警惕已经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就未免有些过了。
路人提瓶饮料就要求“试喝”,这是为了防爆而失去防护理性的具体表现。如果乘客的饮料是用于招待客人的,也要喝一口吗?如果乘客买的是油盐酱醋,也要喝一口吗?这不免给正常出行的乘客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而对于制造爆炸事件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即便装的是易燃物品,喝下之后并不会马上致死,他会因为要求喝一口而停止犯罪吗?
更何况,易爆易燃物也不全是液态的,还有固态的、气态的,把上海公交车爆燃事件主观狭隘地归结为液态油料的原因,然后又简单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采取“试喝”措施,而对其他隐患以及背后那些诸如公交系统管理失误等深层原因却视而不见,我们很难从中看到“圆满成功”的希望。
要真正保证公共安全,须将这种公共安全意识广泛植入民心,提高安全意识。管理者也要很好地完成自己的职责,加大对违禁品的查处力度,而不是出台类似“试喝”这种让人难堪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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