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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魁兴
在中考临近之际,张家口市教育局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各县区及各学校必须确保2008年初三学生全部按时完成学业,并参加毕业考试,不得动员学生放弃参加升学考试。(《燕赵都市报》5月11日)
可是,同日的《法制日报》报道,石家庄市第22中学初三毕业班的20余名学生被老师“劝退”。其实,近年来“劝退”事件屡有发生,并且有些学校还奖励劝退学生的老师现金。
我国实行的是9年制义务教育,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那为何劝退学生的事情还年年发生呢?显然,教育部门对“劝退”事件并没有上心,如果教育部门对此重视,绝不会年年发生劝退事件。
由此,笔者不禁想到张家口市教育局出台的“禁止动员学生放弃中考”的规定,很可能还是一张废纸。违反义务教育法都平安无事,没有明确如何严肃处理“劝退”事件的规定,又怎么能禁止“劝退”事件呢?
真要遏制“劝退”,办法可以非常简单,就是谁违法就让谁付出代价!当哪个学校有“劝退”事件就劝退哪个校长时,当哪个老师“劝退”学生就劝退哪个老师时,我相信就不会再有哪个校长哪个老师敢触犯禁令了。
现在的关键是,谁把“劝退”事件当真。学生当真没有用,只有政府教育部门当真,才有希望真正遏制“劝退”事件。只有政府教育部门有所作为,才能不让“劝退”事件再“年年都是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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