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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四川汶川发生7.8级地震
新浪财经讯 上证所今日发布公告称,由于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地区发生强烈地震,上证所无法与在本所上市的四川、重庆上市公司取得联系。根据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14条规定,决定自2008年5月13日起,对下列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直至公司刊登公告后复牌。
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14条规定,上市公司因某种原因使本所失去关于公司的有效信息来源时,本所可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上述情况消除后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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