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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申请住房贷款可享受首套房标准”在我市暂时搁置
华龙网讯(记者 陈蹊)去年12月12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房贷新政,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可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各家银行对该通知似乎并不感冒,认定标准没有统一,不少银行都采取暂时搁置的态度。
“27平米”未得银行公认
记者从我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了解到,目前我市的人均住房面积为27平方米(2010年将达28平米)。但事实上,这个“27平米”并未得到银行业的普遍认可,除了建行等少数银行确定将按27平米的标准执行外,招行、中行、民生、交通、光大等我市房贷量较大的银行均采取观望态度。“认定标准现在完全没统一,大家都觉得执行起来有点麻烦。”民生银行一资深房贷经理表示。
根据《补充通知》规定,这类借款人除须还清前期贷款外,还须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而银行方面则要根据借款人提供的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户籍证明等材料,确定其是否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政策。据悉,建设部去年底曾表示将出台相应指导意见,但却一直没有下文。
遇上骗贷者银行难审批
“我们暂时持观望态度,具体怎么做要看总行的意思。”招行重庆分行个贷负责人余江表示,目前银行对于这一条标准的疑问很大,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如何确定家庭成员数目。“客户家庭究竟有多少人、享受了多少平米的住房,会不会出现虚假申报?”他表示,现在不少家庭户口都是乱的,明明不在一起住,户口却开在一起的情况比比皆是,甚至有些家庭离了婚户口还在一起,而房管局显然不会查这些。”他认为,这类人如果利用“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这条来骗贷,银行的审批会很麻烦。
中国银行人士则认为“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顾名思义应为贷款银行所处地区水平,“假如这个家庭首次贷款买房在成都,现在跑来重庆贷款,而两地人均住房面积水平并不一样,又该怎么判定?”
房地产界人士则认为,这条规定有助于推动小面积住房销售。人们以后在购买首套住房的同时,能够充分考虑日后再次贷款购房的成本,放弃一味追求大面积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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