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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亚(左)同律师商量案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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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砍伤龚远明的罪犯被押往达州法院。 |
四川武胜工商局党组书记龚远明被砍伤成植物人民事赔偿一案,昨天在四川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原告方龚远明向被告方刘谋杰等7罪犯提出“天价”赔偿9803950元,并一次性付清,在国内人身伤害案民事赔偿中,数额之大实为罕见。
索赔:
抢救费已用去百余万
原告龚远明的妻儿李亚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参与了诉讼。原告方称,他们向被告提出的赔偿数额,主要包括前期救治费用和后续医疗费用等,是依据我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损失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
原告方称,龚远明自2006年4月3日被砍伤成植物人至今年6月24日止,抢救等费用共已用了1051507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计算,龚远明的后续医疗等费用按20年计算,共为8752443元,主要包括后续治疗费7662883元,后续营养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共计146000元,原告终身护理费720000元,原告伤残补偿金221960元等这4项费用。前期救治费用和后续费用共计9803950万元。
争议:
后续费现无法确定
被告方对原告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计算办法提出异议认为,原告提出的按20年计算的赔偿办法,只是理论上的,因龚远明的后续费用现在尚无法预测,并不是以今后必将发生的数额。
被告方认为,龚远明的伤情可能会有三种情况发生,一是可能出现病情恶化活不到20年,二是可能恢复健康,三是植物人状态可能超过20年。对于如何计算龚远明的后续费用,被告方也一下提不出具体可行的办法。
原告和被告方对龚远明后续费争执不下时,法庭提出调解处理,双方当庭没有达成调解决协议。原告提出,只能在计算时间上让步,但最少也得按10年的后续费计算,共计约500万元。而被告方则提出,一次性赔偿250万元。双方调解决不成功,法庭再进行调查审理。
被告:
庭上三次鞠躬道歉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刘谋杰先后三次向原告及家属鞠躬道歉说,他对自已伤害龚远明的行为十分后悔,真诚地向受伤人赔理道歉。刘谋杰表示,对原告提出的赔偿,他除本人应赔偿之外,其他同案犯若有赔偿困难,他也将尽力替他们承担。
其他6名被告在庭上,均对伤害龚远明之事,表示道歉。对龚的赔偿,表示想办法尽力赔偿。
原告家属:
赔偿不落实影响医治
原告龚远明妻子李亚昨天介绍,龚远明现在南充川北医学院治疗,他从被砍伤到昨天,一直昏迷不醒,处于植物人状态已812天时间了。他现在一天需进食9餐,只能靠通过鼻孔进流体食物。他的病情到底会向什么方向发展,现无法知道。
李亚说,她不知道龚远明今后病情如何,究竟需多少后续费用。龚远明的后续费若不能落实,就有可能会影响他的后续治疗和生命的延续。
链接
龚远明妻子不满
“幕后元凶”未受惩
昨天龚远明的妻子李亚告诉记者,一审判决并没让她满意,因伤害龚远明的幕后者并没全部受到法律惩罚。
李亚说,龚远明纯粹是因为实名举报原县委书记才遭到报复的,若没有郑碧向刘谋杰抱怨龚远明举报其丈夫,可能刘谋杰也不会雇人伤害龚远明了。
而一审判决受到法律制裁的人中,多是受雇的人。与龚远明有直接矛盾因果关系的人却没有,这让人难以理解。(记者李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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